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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足交 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 

各位同学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5〕27号)、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<北京市高等教育、中等职业教育、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京教财〔2020〕22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资财〔2025〕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将开展2024-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名额分配

经学校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成员评审后,确定最终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申请者在满足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:

1.学习年限要求

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。特殊学制的学生,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,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。

2.学习成绩要求

(1)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%(含10%),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90%以上(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优良),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;

(2)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

(3)评选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%,不具备申请资格。

3.突出表现要求

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具体是指:

(1)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;

(2)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(须通过专家鉴定);

(3)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;

(4)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(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;

(5)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;

(6)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;

(7)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;

(8)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1.个人申报。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,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说明,如实介绍德、智、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。

2.学院初评。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。

3.材料评审。学院将初审名单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,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初审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,经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后,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。

4.学校公示。学校对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四、报送要求

所有材料与成绩均为2024-2025学年材料,其余时间材料不计入评选范围。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、纸质版报送。所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,逾期不予接收。

1.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:

请申请同学于2025年9月27日(周六)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,邮件名称:姓名+国家奖学金申报。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中,包括:

(1)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word版

(2)《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》

(3)国奖学生事迹。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,人称不限,2000字左右。电子版标题为:(学生姓名)2024-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,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。字体要求: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,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,行距为固定值28磅

2.纸质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:

请申请同学于2025年9月28日上午9:30-11:30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博远楼429办公室并现场核查。材料包括:

(1)《足交 学业成绩单》;

(2)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word版(一份,正反打印)

(3)《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》及有关支撑材料复印件。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%、但均位于前30%的学生,需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一份。其他同学可根据支撑材料目录提供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;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,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,但奖金按照奖励最高金额发放。

联系人:车盈

联系电话:83952764

材料接收地点:博远楼429办公室

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
附件:

1. 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
2.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要求

3.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审核样表)

4.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

5.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参考目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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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9月26日